青島臭氧發生器使用操作說明及注意事項
更新時間:2014-09-22 點擊次數:2226
一、青島臭氧發生器使用操作說明
1、臭氧發生器工作前請先檢查各儀表是否有損壞,檢查空氣源接頭、水源接頭是否牢靠;
2、開機時升壓要平穩,先升至0.8KV后觀察各儀表狀況是否在正常范圍,一般2分鐘后繼續升壓至12000V,通過視鏡觀察輝光放電狀況,逐步升壓至15000V左右,觀察各儀表運轉情況至穩定狀態。
3、關機時必須先關閉冷卻水,在正常使用過程中,要注意一般情況下每2小時排污一次。
1、臭氧發生器應特別注意使用時附近不能有明火,防止氧氣爆炸;
2、臭氧發生器的臭氧放電管一般情況下每年應更換一次;
3、臭氧干燥系統內的干燥劑每半年必須更換一次;
4、將臭氧發生器置于通風干燥處,一旦機器周圍環境潮濕就會漏電,機器不能正常操作;
5、若冷卻水進入臭氧發生器應立即關機,將放電系統全部拆開,更換放電管、干燥劑;
6、臭氧發生器在運輸過程中不可倒置,運行前一定要檢查各儀表是否完好;
7、調壓器在調壓過程中要逐步升壓,切不可直接升至15000V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