臭氧發生器是用于制取臭氧氣體(O3)的裝置。臭氧易于分解無法儲存,需現場制取現場使用(特殊的情況下可進行短時間的儲存),所以凡是能用到臭氧的場所均需使用臭氧發生器。
產品標準:
臭氧發生器應嚴格按照以下標準設計制造:
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建設行業標準CJ/T322-2010《水處理用臭氧發生器》。
《環境保護產品技術要求 臭氧發生器》HJ/T 264-2006
該標準《臭氧發生器》CJ/T 3028.1-1994已經被CJ/T322-2010替代
工程標準
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GB 5749-2006
《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》GB 50015-2003
《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》 GB 17051-1997
《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GB 50242-2002
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《消毒技術規范》
GB 19303食品、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(2010年)
GB4789食品、藥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
藥品《GMP驗證指南》《藥品生產驗證指南》
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建設行業標準CJ/T322-2010《臭氧發生器》;
HJ/T264-2006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中國環境保護產品條件《臭氧發生器》
GB/T4064 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
GB5083 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
GB/T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
GB997 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
GB/T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
臭氧發生器在飲用水,污水,工業氧化,食品加工和保鮮,醫藥合成,空間滅菌等領域應用。 臭氧發生器產生的臭氧氣體可以直接利用,也可以通過混合裝置和液體混合參與反應。